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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判斷誰是變態?生活中,很多人將“變態”作為自己的口頭禪,如××就是一個死變態;我在公交車上遇到了一個變態男;公司的同事都是變態。每天嘴里說著別人是變態的人,到底對這個詞語有多少了解呢?當一個人表現出什么樣的行為時,才會被認定為變態呢? 人們常常將區別于大多數人,或者做出越界行為的人視為“異類”。所謂的界限,便是社會上公認的行為標準、法律和道德要求等。可見,一個人是否變態,也是來自社會標準的判斷,變態是一種社會文化現象。 心理學上,對于個體行為的評定需要專家根據精神疾病、心理障礙的標準進行,同時還要考慮到評定者的角度、專業能力和文化背景,將這些和個體所處的情境結合在一起,才能最終確定一個人是不是變態。 在《美國診斷分類統計手冊》中,有七個方面的變態指標,如痛苦或功能不良、不適應性、非理性、不可預測性、非慣常性和統計的極端、令觀察者不適和對道德或理想標準的違反。按照這個標準,一個女子走到馬路中間,朝著陌生的行人和車輛大喊大叫,她就會被視作變態;一個男子無法走出家門,一旦走出家門就號啕大哭,他也會被視作變態。可見,從硬性的標準到評定一個人,并不是那么簡單的。 當然,僅僅某一個指標并不足以認定某人的行為是“變態”,當越來越多的行為表現滿足這些指標時,判定變態的準確性也會逐漸增大。比如,美國曾經有一位研究生用斧頭殺死了自己的老師,并且在老師的辦公室門上貼上“今日不上班”的字條。事后,學生并未覺得心存愧疚或者有痛苦的體驗,但他的整個行為依舊可以判定為變態的。 實際上,心理變態并非全部都是極端殘忍、令人無法接受的行為表現,作為一種心理異常,或稱作心理障礙,變態就是一種人的知覺、思維、情感、人格等方面的異常表現。變態的人會出現幻覺、夢游、精神、恍惚的狀態,反之,單憑出現幻覺或者夢游卻不足以判斷一個人是精神變態的。 縱觀人們對異常心理的認識過程,恐懼是始終存在的一種因素。人類向來對心理障礙心存畏懼,尤其是在人類文明尚未足夠發達之時,異常總是和罪惡連在一起。因為恐懼,人們常常做出許多比變態更瘋狂的行為,來阻止罪惡的發生。 17世紀,人們將癔癥作為一種被魔鬼附身、不道德的罪惡行為,許多人因此被巫術害死或者遭到所在部落的驅逐。在塞勒姆的馬薩諸塞殖民地,曾經有許多婦女出現抽搐、惡心和身體虛弱的癥狀。有的人出現了暫時的失明、失聰現象,有的人則報告稱自己 好像在天上飛。 根據巫師的判斷,這些婦女招惹了魔鬼,魔鬼正在控制她們的身體和靈魂。這一言論引起了當地人的恐慌,為了避免更多人受害,巫師采用巫術將這些婦女處死。時至今日,人們對心理疾病的認識已經足夠判斷這種病情——那些婦女不過是癔癥發作。 幾千年前,人們將癔癥這種心理疾病看作異常的、變態的,即使在18世紀末,癔癥患者依舊被看作被魔鬼誘感的人。人們將他們關在監獄里,用鐵鏈鎖上,以控制魔鬼的力量。于是,那么多無辜的病人就變成了和小偷、殺人犯一樣的階下囚,在監獄里忍受非人的折磨。 如今,癔癥患者依舊存在,不同的是,他們已經被當成病人,看作疾病的受害者,而不是被魔鬼附身,甚至做過不道德的行為。當然,變態行為也被重新界定。或許,從未來的視角看來,今日人們所認為的變態行為或異常心理不過是人類心靈發展的一部分,屬于正常心理的范疇。眼下,我們只能依照盡可能科學的標準,來評定一個人的行為和心理。 上一篇12種最常見的心理陷阱下一篇離婚后同居問題 |